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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清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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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行做个姑娘,除了每日里要去勾搭下还未弱冠脸皮薄的慕容冲,也还是需要尽一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。
  在太后跟前侍奉,太后嗜酒如命,偶尔喝醉了,就爱同锦行讲故事。
  这故事说来说去,醉眼惺忪,颠来倒去,并不清楚。
  可有一回,太后喝醉了,又像是没有醉,这一日,她一连讲了三个故事。
  她把玩着手中的酒盏:“锦行,你可知道,我原是慕容垂的一个暗卫?”
  锦行微微一笑:“我不知道,可是娘娘,大概总是要说给我听的。”
  她思忖了一番,缓缓道:“元玺元年……”
  元玺元年,那个时候,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,慕容霸。
  他灭亡宇文部,又败后赵夺取幽州,已是举国闻名的英雄。
  我也很仰慕他,便投入他的门下,做了个暗卫。
  他没有在意我是个女子,擦着手中的红缨枪:“你自何处来,又要去往何处?”
  我看着他:“我自来处来,自然,是要到将军的身边去。”
  他终于看了我一眼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  我想了想,道:“清霜。”
  这个时候,他已纳了段氏嫡庶两位姑娘为妻妾,软玉温香满怀,柔情蜜意,自然瞧不上我这双沾满了血腥、洗也洗不掉的手。
  当时,段氏庶妾段月的肚子很争气,又怀胎三月。
  同年,段月的同胞哥哥段勤聚众自称为帝,我随慕容霸一同前往绎幕镇压,围困绎幕十日后,段勤在城外十里陌设了一席酒宴,决定投降,恐防有诈,我隐在暗处,随他去了。
  这场酒宴,果然是鸿门宴。
  吃到一半的时候,段勤提议由自己的同母弟弟段聪为大家舞剑助兴。
  我书读得不多,但也听过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故事。
  当然,他没有成功。我抽出腰间的软剑,在段聪的剑还未出鞘的时候,就抹了他的脖子,慕容霸大概早就料到了,身边的姬妾一哄而散,他仍旧稳若泰山的喝着那盏酒。
  我跟了他两年,为他杀了许多人,兴许是因为我取了段王妃哥哥的命,段氏几位王妃都不喜欢我,也在慕容霸垂枕边吹了许多枕头风。
  这年除夕,我准备了好久,针线并不是我的拿手之物,刺破了十个手指,总算为他织了一条还算拿得出去的腰带,他接过,却只看了一眼,便命身旁的侍奉拿走了。他问我:“清霜,你可愿意为我做这天下最快、最好的剑?”
  我没有多想:“当然。”
  我进了宫,被安置在慕容儁身边,做了个宫女,静待时机。
  可是,我却一直没有接到指令,我居然有些希冀,慕容儁对我很好,还耐心地教我写字,有一天,他让我陪他下棋,我忐忑不安地落了子,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,说这手太光洁了,一点也不像做粗活的姑娘。
  这双手,在两个月前,还布满了厚厚的茧,沾满了血污。
  我有些害怕他发现了什么。可他只是淡淡笑着,放开了我的手,没有追问。
  又过了两个月,慕容霸到底是没能够翻出祖训的制约,慕容儁登基为帝了。
  后来,慕容儁校场巡查军队训练情况,我也跟去了。
  他坐在看台上,饶有闲情逸致地慢慢喝着茶,好似是运筹帷幄的模样。
  有一个姑娘端着一盘炙羊肉上前来侍奉,她长了一副令人无法忽视的美貌,近到前来,她先是跪在台前,熟练地割着羊腿上的肉,我看了她一眼,忽而寒光一闪,她那把小刀极快就要刺入慕容儁的胸膛。
  我不知为何,竟挡在了他的身前,那柄小刀,一下子没入了我的左肩。
  慕容霸正骑马而来,我知道是他,只有他。他有些惊愕地看着我,我用最后的意识,对他摇了摇头。
  我看着他摔落马下,周遭的侍卫从暗处涌上来护在慕容儁身边,缓缓闭上了眼睛。
  说完这个故事,太后娘娘闭了闭双眸,好似是不想让人瞧见她眼中并不算充盈的泪来。
  锦行托着下巴:“太后娘娘这个故事,少头少尾,叫人听着不明所以。”
  半晌,太后拉住锦行的手,握在掌心:“你看你到底是孩子心性,总是着急了些。我还有第二个故事。”她顿了顿,又道:“从前有个姑娘……”
  从前有个姑娘,她自小没有父亲,母亲原是个会稽郡中花楼里的清倌,同父亲恩爱了一场,可父亲终究还是抛下了她,回家娶了一房官宦之家的小姐为妻。
  母亲清高孤傲,花楼中的其他姑娘都不喜欢她,此时珠胎暗结,便被赶了出去。
  母亲怀着肚子,回了家乡。家乡在遥远的北方,母亲在路上,便生下了她,母亲为她取了名,清霜,却没有姓。
  独中宵而增思、负清霜而夜鸣。
  母亲说,那是父亲很喜爱的一首诗。
  这姑娘长到五岁的时候,她母亲的国家,高句丽被前燕亡了。
  丸都城中烧伤抢掠,民物凋零。
  她的母亲因有几分姿色,被贩子卖去了不知何处,从此没了踪影。
  这小姑娘已经有三日没有进食了,她跌跌撞撞地从家中走了出来,慕容霸正驾马直入丸都,差点就要成为他的马下亡魂。
  慕容霸勒住了缰绳,挑眉:“小姑娘,你不怕吗?”
  他已经是少年英雄了,那张器宇轩昂的脸让她不敢直视。她没有看他的眼睛:“娘说了,要死,也不能做个饿死鬼。”
  他哈哈大笑,这姑娘尚且年幼,并不懂,但是这笑,她想,总要比怒好。
  他赏了她几个馒头。
  这一年,她卖掉了她母亲收藏的父亲题写的诗,兰亭诗,那左下角,有个小小的印章,她不识字,但还是牢牢记住了这个字,很多年后,有人教她读书习字,她这时才知道,这个字,念谢。
  为了生计,她开始在花楼中当差,花楼老鸨识人无数,从她尚且稚嫩的脸上看出了将来的花颜月貌,便准许了她做些跑腿工作。
  有一日,花楼里来了一位身份尊贵的客人。
  她当时只有十岁,低着头站在末位,那客人却看上了她来,点名要她侍奉。
  她不情不愿地跟着他进了房,手却紧紧握着藏在袖中的匕首。
  这一晚,她第一次杀了人,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涓涓鲜血流淌而出,染红了她的手。
  忽然从窗外跳进一个男子,说是男子,其实她也辨认了许久,这男子涂脂抹粉,着一身红衣,看着她啧啧道:“我的任务,倒被你这丫头片子抢了呢。”
  男子还说:“我尚且缺个徒弟,不如,你跟着我。吃香喝辣,总要比你在这里好得多。”
  这男子有种惑人的魅力,她头脑一热,竟应允了。
  他为她做了一柄软剑,交在她手中:“兵欲利其器,必先得其名。”
  她给这柄软剑,取作寒霜。
  这男子将她安置在一所宅院之中,并不常来,扔给她一些剑谱,让她自己照着练习,这徒弟也就这样收了。
  她长到十四岁的时候,接到了第一个刺杀任务。
  那日夜里,她扮作了青楼中的普通姬妾,跪在一旁为客人倒酒喝。
  那人姗姗来迟。
  竟然,是他。
  那几个平平淡淡的白馒头,她记了十年。
  这第一次刺杀,便就算失败了。
  师傅那日心情却很是不错,饶有兴致地问她,为何?
  她低着头:“他曾经,救过我。”
  师傅啧啧笑道:“没想到,你还是个情种。罢了,我收的徒弟,总是不太争气。只是做杀手的,进来容易,想出去,只能躺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