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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八章 王者的守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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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x();    元素生命,往往是无意识的基础元素的聚集,他们看似和普通的生命一般无二,但实际上却差距极大,低阶的元素生物既没有感情,也没有意识,顶级的元素生物却和普通生命一般无二,不仅有感情有智慧,甚至有人型形态和生育能力。!ybdu!
  
      但由于**结构在根本上的差异,他们的死去,却只是基础元素的消散,这些元素往往能够自行返回元素位面进行重聚,因此在非元素位面,他们很难真正被杀死,但失去了随意使用的元素之力,他们也拿不出最强的实力。
  
      即是元素生命的本能天赋,也是为了弥补这个缺陷,高阶元素生物往往都非常擅长改造环境,深海内部的大漩涡,高空中的风暴之塔,火山中的熔岩炼狱,地下的深岩迷宫,都是他们最喜欢环境,他们可以让这里不知不觉变成人造异界,让他们在这里发挥近似主场的威力。
  
      而此时,这地下迷宫已经不是单纯的人造异界了,由于土元素位面之桥的链接成功,他已经逐渐成为了土元素位面的一部分,那些突然觉醒意识的小型土元素就是最明显的证明,这里,已经逐渐被改造成土元素的主场了。
  
      “绝对不要和亡灵生物在死亡位面交战,更不要和恶魔在下位面交锋,绝对不要和元素生物在元素位面交手,他们会变得十倍难缠!”
  
      但我,却有些不同意见。
  
      “主场?愚蠢的土块,这里从来不是你们的主场!是吗?圣剑罗兰。”
  
      在我的轻声细语下。银色的圣剑闪耀出更加耀眼的光华。我可以感觉到。此时,它和我一般,正在为这些不亲自来的残渣而愤怒。
  
      “你们这些肆意妄为的不速之客,还真以为这里是你们满是灰尘的肮脏世界了。尘归尘,土归土,那里去就回哪里去!”
  
      圣剑的光辉已经到达定点,漆黑的洞穴已经被照亮,而随着我的一声大喝,银色长剑狠狠的插入了地面。而银色的王者的却在冥冥之中响应我的召唤,走向了实体。
  
      圣剑罗兰,是一把承载了无数岁月的王权之剑,最早,他曾经是初代岚之王的佩剑,他承载历史已经不可考了,但在这片多灾多难的国土上,数代君王手持圣剑披荆斩棘,带领麾下骑士们为族人争取了生存空间。
  
      王者之剑,守护之剑。传承之剑,随着历代先祖和麾下骑士的奉献牺牲。随着这把圣剑承载的无形之物越来越多,越来越重,这把除了坚硬一无是处的长剑,也有很多新的名字。
  
      灵魂就是力量,从普通的武器进化成守护圣剑,他凝聚是历代岚之王对于王者的理解——王者既守护之人,守护族人、守护国土、守护家园、守护家人。
  
      永不屈服的岚族人造就了这把永不折损的岚之圣剑,而在我手中,积累了足够的它,终于开始了下一阶段的锐变。
  
      我曾经思考过,当它转换为神器之后,会具备怎样的性质,但实际上这个从一开始都不用考虑,他的力量从一开始就只有那一个——守护。
  
      “王者既守护之人,我们出生在这里,从未离去,也终将埋葬在这里。而即使化作枯骨幽魂,我们依旧守护在这里。是吗?我那些食古不化的先祖们。”
  
      “居然要老夫出马,真是没用的不肖子孙啊。”
  
      虚妄的身影在银色的光华中化作了实质,归来的王者从虚灵从新走到了实质,抱怨后代无能的古老王者却毫不犹豫的响应了来自血脉的召唤,骑上蛮牛坐骑,举起战矛,准备冲锋作战。
  
      亚特伍德.圣.岚,称号格拉索之鹰,ad234-ad298年,恰逢盛年,一生平静,早点被视作庸才,五十多的时候被人叫做老糊涂王,他也笑嘻嘻从来不恼怒,但在六十四岁的时候,却恰逢北方蛮族入侵,在平原格拉索和其决战,血战十七日,斩杀敌酋百余。
  
      “恨不得早生三十年,老将不死,但银发早生,身疲体衰,而敌酋依在,万骑侵袭,吾族遭晦,若等不到满载敌首而归的那一天,老朽绝不甘心就此死去啊!”
  
      古老的王者亚特伍德驾驭着重装蛮牛,而在他背后,数个虚影老兵抬棺而行,而那棺材上面的“死”字,却分为醒目。
  
      那一年,这位不被人看好的老糊涂王也是这么上阵的,面对劝阻自己的亲属,他直接抬出了自己的棺木,但最后,这个十年不鸣的老鹰,却用这口棺木方面装满了敌酋的首级,赢得了格拉索之鹰的美誉。
  
      他眯着眼,似乎在等待什么,在下一霎,却突然举起了漆黑的长矛,猛地投掷出去,
  
      “轰隆!”
  
      恰在那时,庞大的土元素领主把头伸了下来,圆鼓鼓的宝石双瞳中满是凶悍的杀意,而没等他做出什么,一把漆黑的投矛就悄然无息的插入了宝石目之中。
  
      “轰!”
  
      未卜先知的一击根本无法防御,锐利的长矛插上后,厄姆迪罗肯才发现遭到了攻击,而紧接着,长矛突然而来的爆炸让这颗宝石眼直接化作了碎块,仅仅只是一击,强大的厄姆迪罗肯就瞎了!
  
      “啊啊啊!痛!该死的小虫子!是谁,是谁居然刚伤害伟大的厄姆迪罗肯!”
  
      “哎呀。大块头,这里可不是你们这些混蛋筑巢的地方,再吃老朽一枪!”、
  
      眯着眼的老将军终于睁开虎目。其中的杀意四溢。随着老将的冲锋。
  
      庞大蛮牛座驾本就是稀有异种,龙肤厚甲吨位惊人,足足只有四米多高,跑起来就仿若一直没有翅膀的亚龙,威势吓人。
  
      此时,它的锐利撞角已经踩到了迷宫的顶线,它带起的冲击就是地震波,而借着坐骑带起的冲劲。老骑士毫不犹豫的蓄势冲击,那长长的龙枪就这么直接从眼珠的创口灌目而过。
  
      漆黑的龙角冲枪直接插入了头部深处,从未有过的头痛欲裂让厄姆惊慌失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