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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一章 银币小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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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x();    “银币小队!报数!”
  
      新的远行者小队正在集结,这最后的点名也是出发前的最后整备。。ybdu。
  
      “一号骑士已到位!”
  
      一号成员是个灰精灵律法骑士,但却没有身穿沉重而坚固的金属重甲,但那超阶龙皮做出的皮甲,却更加珍贵,尤其是材质出色,是半神级九头老龙的馈赠,更是市面上绝对买不到的稀罕物。
  
      较为轻薄的皮甲是精灵战士的最佳搭配,能够让其天生的敏捷和躲闪不受到任何限制,但抡起对挥砍、穿刺的防御能力来说,犹在最坚硬的精金铠甲之上。
  
      那出色的防魔能力更是碾压被誉为魔法金属之王的秘银,若不是材质实在难搞,用一点少一点,我恨不得给所有的精英战士装备,但......
  
      “队长大人,能不能把黑灰抹掉,这么好的装备,结果穿起来像是十五银币一件的二手货,我好不容易从莫莫那里抢到手......”
  
      是的,眼前的灰精灵,并不是那个毫无节操可言的莫莫同志,为了我的贞操.....咳咳,为了我身为队长的威严,我无视那个强烈申请要同行的“狂犬”,更无视了“莫莫才穿了几天,不要抢走莫莫的宝贝,啊,臭雅雯姐,别穿,你的粗大腿和胸前的肥肉会崩坏她的”的哀求,选择了刚刚完成月光仪式的雅雯队长。
  
      而且,这也不全是我的私人想法,同为律法骑士。黄金巅峰的雅雯不仅实力更加靠谱。那只用她能够随便使用的屠龙巨刃更是一件说是史诗。其实足以面对传奇神兵的顶尖凶器,再加上龙皮甲和天生的抗魔皮肤,能打能坦能输出就是跑不快,一个必要时候丢下来殿后的优质完美炮灰.....咳,肉盾就打造完毕了。
  
      “既然大家信任我,两位殿下把城市管理的重任交给我,身为城管骑士团的团长,怎么可能受限于阳光。最重要的。队长就算了,怎么可以比莫莫差。”
  
      咬牙接受月光仪式的雅雯,也是城管骑士中新一批的灰精灵代表,而值得庆幸的是,当罗丝不在了后,少了一些宗教味道的月光仪式的风险和痛苦大减,当这个消息传开后,为了今后在地表方便生活,就是不少普通的黑暗精灵也举行了月光仪式。
  
      “看来月光女神脾气不错,一下子多出了这么伪信徒都没当回事。貌似这仪式要耗费的神力不在少数。难道她打算夺取救赎神职?这貌似要和圣光之神的从神开战吧。”
  
      抛掉那些乱七八糟的,当雅雯也成为灰精灵后。原本莫莫最大的优势也没有了,嗯,我绝对不是因为莫莫太难缠,才选了雅雯这个好欺负的老实人。
  
      至于抽走了城管骑士团总团长后造成的影响......呵呵,今天天气真好。
  
      “二号!克洛恩!骑士.....魔法战士!”
  
      我一眼横过去,这个可怜的小学徒立马改口转向了,或许在我们面前还是受气包,但实际上这个年轻的小骑士已经是迪芬德炙手可热的大人物,他那仿若神赐的魔法天赋让其崭露头角,而作为我的骑士扈从和大工程师迪米雷特的挚友,农家子弟出生的少年骑士虽然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高层,却以质朴友善赢得了他人的信任和友谊。
  
      大概唯一让人不解的,或许是他明明莫名其妙的进入了白银阶的施法者身份,却依旧坚持迟迟没有进展的骑士修行,还总是强调自己的骑士扈从身份,但只要提到一件事,大家却又可以理解了。
  
      “哦,他是罗兰殿下的弟子?难怪了.‘
  
      “瞎扯什么!我身边就没正常人吗......”
  
      我刚刚听到的时候怒极,当即反驳,但反驳的话越说越小声,毕竟在脑海中努力回忆了,一个个名字都翻出来了,亚当、艾米拉、蕾妮、葛丽娜等等,好像真没一个称得上正常,这还真没底气了。
  
      “哼,才不是我的错,都是那个绅士之王称号惹得祸。”
  
      【.....我觉得这只是单纯的物以类聚吧,你之前没有这个称号的时候,遇到过多少正常人吗?】
  
      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刺中要害的吐糟了,貌似还真没有,克洛恩和雅雯算是少数较为正常的,虽然向往光明的黑暗精灵和想当骑士的魔法天才稍微有点奇怪(【稍微?】),但至少大部分还是正常的。
  
      说到这,大概大家都知道我这次选择同行者的标准,没错!正常人!我已经受够了绅士和中二病晚期了,这次我要努力挑选正常人同行,平均这个队伍的悲风度!
  
      【若是要降低悲风度,你丫把自己踢出去,比什么都实在。】
  
      “闭嘴!”
  
      【.....你信不信我让你升级为绅士之神,把吸引绅士的能力增强十倍】
  
      咳咳,今天天气真好,让我们回到正题。
  
      有海洛依丝的教学,克洛恩的魔法修行称得上一日千里,在四灵剑使上的研究上已经独树一帜,开放出不少独特的剑印和魔剑技,称得上青出于蓝,明明还是白银阶的菜鸟,却可以发挥出黄金阶以上的魔剑术。
  
      至于肉搏的剑术和战技......通过数位剑圣级剑术高手的精心传授,大概,已经从‘被一个骷髅兵追着砍到半死”进化成“追着一个骷髅兵砍累到半死”。好吧。多少还是有进步的。但由于骷髅战士往往和一个农夫画上等号。事实上那进度基本可以忽略。
  
      “混蛋,没见过你这么蠢的剑士,这么多剑圣教,就算是只地精,也进化成地精大剑师了,你丫却连握剑的手势都能记错,真不愧是罗兰的弟子,明明好路不走。专门找硬墙撞。”
  
      好吧,若抛掉最后的一句,亚当的怒斥还是很有道理的,我却能够理解小克洛恩的追求,毕竟当年我也是看剑技什么的一看就懂,看起魔法书却昏昏欲睡,却依旧不满足成为一个近战职业。
  
      “我当年不愿意当近战职业,主要还是因为觉得近战都是炮灰,施法者既帅气又厉害,而克洛恩坚持成为骑士。大概还是因为骑士之道代表的荣誉和守护吧。”
  
      虽然可以理解,但普通人类的黄金成长期也就是这几年了。克洛恩的天赋这么出色,就此浪费了就更可惜了。
  
      “这次出来应该会有实战机会,多多练习吧。还是不行的话,就给我乖乖去当法师,正好我们估计要到法师之国去一趟,我可以给你开个云中塔的介绍信,你就直接进行进修吧。”
  
      看着当即变成苦瓜脸的小克洛恩,我仿若看到过往的自己,摸了摸小年轻的头发,然后使劲弹了个脑瓜以示鼓励,就把注意力投向下一个队员,一个主动加入而我不能拒绝的队员。
  
      “那么我是三号?职业的话....龙后?好吧,游侠行不,我的剑法还算不错吧。”
  
      黑发的秀美女性身着一身精致的银色锁子甲,带着装饰效用大过实用性的秘银细剑,正好顺路探求莫丽尔的求援,她也很干脆的和我同行了,至于自己的龙城......
  
      “呵呵,今天天气真好。”
  
      嗯,虽然今天乌云雷暴加冰雹,但天气还是不错的,看来龙族也对天气很有研究,这看法和我之前完全一致。
  
      “你还没当多久龙后,就不怕你走了属下那些混蛋造反?”
  
      “地下世界现在我们的声音最大,他们造反投奔谁?就不怕我们报复?再说了,只要他们有本事有能耐有胆气,造反也没什么。当龙后无聊死了,整天这不能做那不能做,还必须守在龙城,比当年在硫磺山城还难受,简直是坐牢,谁愿意当谁当。这次出来了,我要喝个......玩个够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