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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二人的夏物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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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乐虽然已经签约了筒美京平事务所,但这个签的只是经纪约,唱片约却还没有签署啊!
  于是不同于第一波找来的sunmusic,哥伦比亚等公司,这次纷纷找来的,是索尼,sme,kingrecords,波丽佳音等唱片公司。
  相比经纪约,唱片约的选择就比较自由了,唱片公司只会限制林乐的发行权而已,至于在哪发发行几首的问题,唱片公司是不太管的。
  所以筒美京平根本不管林乐,让他随便选一个公司签约就行,至于筒美京平跟谁关系更好,更熟悉之类的问题,他从来不愿意拿这些影响到林乐。
  签谁呢?任何公司都无所谓,也不掺杂任何的多余目的,林乐跟索尼关系更进,但离得越近往往危险越大,林乐再强也只能做索尼的员工,但再仔细想想,唱片公司这东西,小的公司渠道不够,大的公司基本都是林乐不可能战胜的,所以索尼也好sme什么的也不次于索尼。
  最后林乐还是选了索尼,不是因为钱,纯粹是因为嫌麻烦,所以他最后跟索尼的签约也是条件很多,其中最核心的条件就是,不是按照时间签约,而是按照单曲跟专辑签,每张单曲,每张专辑都签一次约。
  这个合约,就不会对林乐产生任何影响了。
  有了这个约定后,林乐马上开始跟索尼洽谈第一张专辑跟第一张单曲的合约。
  原本不想发单曲的林乐,最终还是决定在专辑前发几张单曲了,虽然单曲发行期的宣传会很麻烦,但以现在这个趋势,这个人气跟关注度,不发单曲实在是太可惜了。
  可以说现在全rb都在翘首期盼着林乐这个新天才能发出怎样的作品,一旦作品发行,哪怕个人事务所没有顶尖事务所那种巨大的能量,只靠林乐自己也能赚到足够的曝光,从而把自己的作品推广出去。
  这是《第三年的见异思迁》发行前林乐做不到的。
  所以林乐的首张单曲是哪首歌呢?
  其实在决定要发单曲后,他几乎没怎么考虑,就马上决定了自己的目标。
  但他很快又放弃了自己的目标。
  原本他的目标是《君は天然色》,天然色的你,本来由松本隆在明年3月21号发行专辑中的一曲,但这首歌对松本隆的意义太大了,因为这是他写给26岁就过世的妹妹的作品。
  这让林乐没办法出手。
  接着林乐又考虑了不少歌曲,比如方格子乐队的,ccb的作品,总体来说林乐的选择更倾向于citypop,但坚持这个音乐类型,他却又不想跳舞,再加上无法创作寺尾聪那种aor作品,最后林乐选来选去,选中的是另一首节奏轻快,却又没到需要跳舞程度的歌曲。
  《ふたりの夏物語》,二人的夏物语,杉山清贵&omegatribe的作品,原本应该由康珍化作词,林哲司作曲在85年发行的aor作品,但相比寺尾聪,这个aor要轻快很多,歌词也是18岁年轻人能创作的类型。
  至于销量方面,这是杉山清贵&omegatribe的最畅销单曲,在85年卖了35.7万枚,位列年榜第15位,而thebestten的年榜高居第2位,可以说是一首流行程度略大于销量的作品。
  在唱片销量还未彻底衰退的80到81年,这首歌的销量应该能更高一些,不过《thebestten》的年榜甚至周榜就不要惦记了,这时代的大神太多,这首歌再好,林乐的人气话题度再高,也不太可能弑神啊……
  敲定了目标后,林乐在声乐课的过程中马上开始了对新单曲的录制,录制没进行几天,好消息传来,之前被他心仪选定的经纪人水口佳一签约了。
  何悦直接签在林乐的下面,月薪8万日元,但这不是全部,因为还有林乐参加各种节目活动出演20%分成酬劳,这个分成在业内不算高也不低,说白了普通艺人的那点出演酬劳,分10%是杯水车薪,除非林乐的出演酬劳每周能上150万,到时候水口佳一每周能拿30万,那这才算是个相当不错的数字。
  然而这个数字基本是不太可能拿到的,因为林乐他不是电视艺人,他上电视出演节目,尤其是那些酬劳比较高的综艺节目之时,主要也是去宣传,酬劳不会拿太高的,他本身也完全没有靠这些赚钱的计划,所以水口佳一的这部分收入,最多只能作为他月薪的补偿而已。
  当然,8万这个月薪也只是现在,如果在林乐身边做的时间长了,每年还是会有加薪的。
  林乐催着水口佳一用最快的速度签订了合约,然后几乎是在他签约后的第二分钟,林乐就开始给她塞工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