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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四章 野人的战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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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声嚎叫,似狼嚎似狮吼,仿佛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咆哮。
  
      不是渴望复仇的棕熊猎杀者,是原始人。
  
      原始人不停捶着胸膛示威,面目狰狞,爆发力极强的拳头砸向胸口,带着撕裂般的震颤,看得众人心惊肉跳,而他自己却毫不在乎。
  
      这就是可怕的,俄罗斯突厥人。
  
      俄罗斯被全世界称为战斗民族,出了名的猛,既猛又狠又......二。
  
      有个俄罗斯小孩,三岁,大冬天的不小心掉河里全身衣服都湿透了,他爸就把他挂在家门口的树上,吹着刀子一样的寒风,直到晾干。
  
      而战斗民族的祖先,并且是最勇猛的祖先,俄罗斯突厥人,骨子里流淌着狂战士的血液。
  
      无论是圣地亚哥的热.那亚的勇猛血统,还是阿瑞斯的骑士之魂,到了他面前,通通都是垃圾。
  
      更何况,他曾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季,在冰面上跋涉了两天两夜,半口水都没喝,独自穿越了白令海峡。
  
      他还用手指和石片,在北美洲的冻土层里刨出了整具猛犸象的尸体。
  
      他用石头敲死过几十只美洲豹。
  
      他曾独自直面狼群,成功逃生但伤痕累累。
  
      他还被卷起大型部落冲突,身中毒箭却挺了过来。
  
      他,一个人在北美洲存活了整整五年!
  
      他的生存能力不亚于贝尔·格里尔斯,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。
  
      而他的意志力和战斗力,未知。
  
      在众人的诧异目光中,他走到了队伍最强烈,招招手,让士兵把武器给他。
  
      见状,郑飞拦住士兵,把永恒之刀递了上去。
  
      他从来没见过刀,幸好没傻到用手去碰刀刃,而是从地上捡起块石头往上一敲,碎了。
  
      “呼呼!”他撅起嘴,发出蠢蠢的笑声。
  
      士兵们都在想:我说老兄,大敌当前你能不能严肃点?你到底要干什么?
  
      想法刚萌生在脑子里,只见原始人又狠狠捶了下胸口,展开双臂面向黑漆漆的夜空,怪物似的咆哮一声,接着提刀直指族长。
  
      雨点,扑打在他的脸、眉梢上,却没能使他眼睛眨一下,他似乎并不在意这场战斗,只是把它当成一场游戏,而已。
  
      他,享受战斗的过程。
  
      很多人有烟瘾酒瘾,他有斗瘾,来到美洲大陆之前,他每年冬天都会去找北极熊打架玩。
  
      北极熊,白白的软软的,憨态可掬,但它是全世界最大的陆地食肉动物,体型巨大凶猛异常。
  
      至于胜负如何......他们一家人的衣服都是北极熊皮做的。
  
      此时,他安静地提着刀,向敌人投去挑衅的目光,指了指族长,又指指自己。
  
      敢接受我的挑战吗?他仿佛在对族长说。
  
      族长的选择是,沉默。
  
      他不知道永恒之刀是什么武器,但刚刚见识到它的锋利,连石头都能轻而易举地劈碎,估计自己的胳膊只要碰一下就会断。
  
      他不傻,但是,他无法拒绝。
  
      按部落的规矩,只有最强的人,才能拿到族长的权杖,每年的部落挑战赛中,赢到最后的人就能当族长,他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。